二、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技术可行
、填埋气体。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降低处理负荷,杀虫剂容器等。适度规模、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废玻璃
、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建设、七、促进社会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对烟气、采取工程措施,废金属、设计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无害化的原则 , 1.5 应按照减量化、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日光灯管、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炉渣 、
四、《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应用新工艺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堆肥、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地表水、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在坚持因地制宜 、法规,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向外排放的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资源化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运营市场化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运输和处理废电池、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运输,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
三、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立项、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有条件的地区 ,以减少处理量,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五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飞灰、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5.9 填埋终止后,防止污染环境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建设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 、
六、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污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焚烧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1.6 卫生填埋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
